常律師:
您好!
我是在互聯(lián)網公司做后臺開發(fā)的,經常加班。對此,公司說可以調休,不給加班費。目前,我已經連續(xù)兩年沒有休完因加班而調休的假期了。請問,我能問公司要加班費嗎?
謝謝您的答復。
答:根據《法》第四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,應支付不低于工資150%的工資報酬;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%的工資報酬;法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%的工資報酬。因此,如果用人單位是休息日安排您工作且不能為您安排調休的,應當支付您不低于工資200%的工資報酬,其余時間安排加班應當按照《勞動法》第四十四條支付加班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