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府〔2016〕59號 市戶籍遷入若干規(guī)定(全文)
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
第六條 戶籍遷入劃分為人才引進遷戶、納稅遷戶、性遷戶和居住遷戶四個類別。
本規(guī)定所稱人才引進遷戶,是指從深圳市外或市內(nèi)非戶籍人口中根據(jù)年齡、學歷、技術技能水平等條件引進人才,按規(guī)定辦理入戶。
本規(guī)定所稱納稅遷戶,是指對在深圳市繳納一定稅額、符合入戶條件的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、自然人股東、合伙企業(yè)出資(合伙)人、個人獨資企業(yè)主、個體工商戶業(yè)主及納稅達到一定數(shù)額的個人,按規(guī)定辦理入戶。
本規(guī)定所稱政策性遷戶,是指按照國家、廣東省、深圳市有關規(guī)定,對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員,按規(guī)定辦理入戶,包括夫妻投靠、老人投靠、未成年子女隨遷、軍轉(zhuǎn)干部安置、軍人家屬隨遷、軍休及復員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、招生和駐深機構人員入戶等。
本規(guī)定所稱居住社保遷戶,是指對參加深圳市社會并在深圳市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(chǎn)(或合法租賃住房)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,按規(guī)定辦理入戶。
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(2017年)
一級指標 | 二級指標 | 三級指標 | 指標分值 | 實施說明 | 備注 |
個人素質(zhì) | 文化程度及 技術技能水平 | 1.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全國統(tǒng)考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業(yè)(執(zhí)業(yè))資格; 2.專項職業(yè)能力一級(緊缺類)。 | 100分 | 1. 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和技術技能水平等證書,經(jīng)驗證后得分。 2. 本市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(yè)不超過4年并具有高級技能以上職業(yè)資格的,另加30分。 3.非廣東省評定頒發(fā)的專業(yè)技術資格(不含經(jīng)全國統(tǒng)考取得),須經(jīng)我市(區(qū))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方可積分。 4. 非在我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(yè)資格證書(含全國、全省統(tǒng)考類),必須通過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。 5. 以技能職業(yè)資格證書和專項職業(yè)能力證書積分的,需在取得證書(在我市參加考試取得的證書以發(fā)證時間為準,非在我市參加考試的證書以通過綜合水平測試時間為準)后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方可積分。 6. 本項指標最高積分不超過100分,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,不累積。 7. “以上”包括本數(shù)。
| 1. 全日制本科學歷指普通高等本科學歷。全日制大專學歷指: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、深圳市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(yè)并具有高級技能以上職業(yè)資格。 2.專業(yè)技術資格分為三級,分別為:高、中、初級,其中初級包括助理級和員級。 3. 技能職業(yè)資格指國家職業(yè)資格證書,分為五級,分別為:高級技師、技師、高級技能、中級技能、初級技能。技能職業(yè)資格(緊缺類)見附件1《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(yè)目錄(2017年)》。 4.專項職業(yè)能力證書是指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新職業(yè)新工種專項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證書,分為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級。專項職業(yè)能力(緊缺類)見附件1《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(yè)目錄(2017年)》。 5.全國統(tǒng)考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業(yè)(執(zhí)業(yè))資格的積分和學歷要求參照同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執(zhí)行,具體目錄和對應等級見附件2《全國統(tǒng)考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業(yè)(執(zhí)業(yè))資格目錄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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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非全日制的本科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; 2.技師(緊缺類); 3.專項職業(yè)能力二級(緊缺類)。 | 90分 | ||||
1.非全日制的本科學歷; 2.大專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或高級技能職業(yè)資格(緊缺類)。 | 80分 | ||||
1.全日制大專學歷; 2.高級技能(緊缺類); 3.專項職業(yè)能力三級(緊缺類)。 | 70分 | ||||
非全日制的大專學歷。 | 60分 | ||||
1. 中級技能(緊缺類); 2. 專項職業(yè)能力四級(緊缺類)。 | 40分 | ||||
個人素質(zhì) | 技能競賽 | 在廣東省、深圳市、區(qū)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與有關行業(yè)聯(lián)合舉辦的職業(yè)技能競賽中獲獎。 | 省級一等獎50分; 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類一等獎40分; 省級三等獎、市級一類二等獎、市級二類一等獎30分; 市級一類三等獎、市級二類二等獎20分; 市級二類三等獎10分。 |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,經(jīng)驗證后得分。近五年內(nèi)有效,不累積。近五年指2013年-2017年。 | 2016年之前取得的獎項等次中的市級相當于現(xiàn)市級一類,區(qū)級相當于現(xiàn)市級二類。 |
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 | 發(fā)明專利 | 每獲得1項積50分。多人共有專利的,發(fā)明人所得分數(shù)按50/(人數(shù)+1)計算,如為第一專利人的,加計一份平均分,即得分再“乘以2”。可累積。 | 1.專利積分以發(fā)明人為準。由本人提供在有效期內(nèi)的國家專利證書,經(jīng)驗證后得分。最高不超過50分。 2.專利的授權公告日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。 3. 實用新型專利存在發(fā)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。發(fā)明專利在授權公告日后存在發(fā)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。 | ||
實用新型專利 | 獲得1項積10分。多人共有專利的,發(fā)明人所得分數(shù)按10/(人數(shù)+1)計算,如為第一專利人的,加計一份平均分,即得分再“乘以2”。不可累積。 | ||||
納稅情況(最近3個年度內(nèi)在我市累計繳納) | 個人所得稅,僅限以下項目: 1.工資、薪金所得(含全年一次性獎金) ; 2.勞務報酬所得。 | 24萬元以上 | 100分 |
1.由本人提供納稅證明及與申請事由相適應身份資格的相關證明。(上限不含本數(shù),下限含本數(shù)) 2.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,不疊加計分。
| 1.以個人所得稅積分的,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(nèi)每年均有完稅記錄(以申報日期/入庫日期為準),但最近3個年度內(nèi)累計納稅達到24萬以上的除外。 2.以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、投資人、自然人股東、出資人(合伙人)、個體工商戶經(jīng)營者身份積分的,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(nèi)及申請時均具備與申請積分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。同時具備多家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、投資人、自然人股東、出資人(合伙人)或個體工商戶經(jīng)營者身份資格的,只能以一家企業(yè)的身份資格積分,不疊加計分。 3. 企業(yè)和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并已經(jīng)完稅的稅款。由稅務、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不予計算。 4. 以個人所得稅積分的,納稅額計算以“稅款所屬時期”為準。以企業(yè)納稅積分的,納稅額計算以“稅款繳納時間”為準。 5.最近3個年度指2014-2016年。 |
20.2萬-24萬元 | 90分 | ||||
15.7萬-20.2萬元 | 80分 | ||||
11.2萬-15.7萬元 | 70分 | ||||
9.4萬-11.2萬元 | 60分 | ||||
7.6萬-9.4萬元 | 50分 | ||||
本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(yè)的法定代表人,其所在企業(yè)納稅。 | 150萬元以上 | 150萬元積50分,每增加30萬元積10分,以30萬元整倍數(shù)計分,最高100分。 | |||
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(yè)的投資人、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、合伙企業(yè)的出資(合伙)人,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(yè)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(yè)已繳納稅額。 |
30萬元以上
| 30萬元積50分,每增加6萬元積10分,以6萬元的整倍數(shù)計分,最高100分。 | |||
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經(jīng)營者納稅 | 15萬元以上 | 15萬元積50分,每增加3萬元積10分,以3萬元的整倍數(shù)計分,最高100分。 | |||
參保情況 | 深圳市參保情況 | 繳納深圳市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年限 | 每滿一年積3分。 | 1.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(tǒng)讀取其正常繳納社保數(shù)據(jù)后得分。補繳社會保險的年限不予計算。 2.少兒保險繳費年限不予計算。 | 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30分。 |
繳納深圳市其他社會保險險種年限 | 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。 | ||||
年齡情況 | 實際年齡情況 | 18-35周歲 | 5分 | 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,上限不含本數(shù),下限含本數(shù)。 | |
35-40周歲 | 無加減分 | ||||
40-45周歲 | 從40周歲起減分,每增長1歲減2分。 | ||||
獎勵加分 | 申辦類型 | 單位申辦,最近在本單位連續(xù)繳納工傷保險費2年以上 | 10分 | 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(tǒng)讀取正常繳納社保數(shù)據(jù)后得分,補繳年限不予計算。 | |
減分 | 不良誠信記錄 | 個人存在不良誠信記錄 | 經(jīng)查詢深圳市人才引進系統(tǒng),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,每條扣40分。 | 由人力資源部門在人才引進系統(tǒng)中查詢。 |
來源: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1、人才引進遷戶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,經(jīng)核準可辦理人才引進遷戶:
(一) 經(jīng)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,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。
(二) 在國(境)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,或在國(境)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工作(學習)1年以上、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等進修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。
(三)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,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
(四) 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,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中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。
(五) 具有高級技師職業(yè)資格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技師職業(yè)資格,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高級職業(yè)資格,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、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(yè)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(職業(yè))目錄。
(六) 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、二類職業(yè)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,或獲得“中華技能大獎”“全國技能能手”“廣東省技術能手”“深圳市技術能手”稱號人員,或受深圳市委、市政府表彰的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。
2、納稅遷戶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,經(jīng)核準可辦理納稅遷戶:
(一)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(yè)法定代表(負責)人,該企業(yè)在最近連續(xù)3個納稅年度內(nèi)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。
(二)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(yè)、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、合伙企業(yè)出資(合伙)人,在最近連續(xù)3個納稅年度內(nèi),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(yè)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(yè)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。
(三)在深圳市的個人,最近連續(xù)3個納稅年度內(nèi)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(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)累計在24萬元以上。
(四)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,在最近連續(xù)3個納稅年度內(nèi)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。
3、政策性遷戶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,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(nèi),經(jīng)審批可辦理政策性遷戶:
(一)父母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,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投靠入戶。
(二)夫妻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,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請投靠入戶:
1.在深有就業(yè),且同時符合本規(guī)定第八條條件的,直接辦理人才引進遷戶;
2.在深無就業(yè),或者雖有就業(yè)但不符合本規(guī)定第八條條件的,分居時間滿2年后可以申請入戶。經(jīng)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、高級技師或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條件人員的配偶,可不受分居時間限制并予優(yōu)先解決。
(三)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(xù)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,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投靠入戶。父母婚姻在存續(xù)期間的,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,離異或喪偶后未再婚者除外。
(四)符合國家、廣東省、深圳市規(guī)定的軍轉(zhuǎn)干部及其隨遷隨調(diào)家屬、軍休及復員干部和退役士兵、駐深部隊隨軍家屬,可以申請入戶。
(五)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國家統(tǒng)招計劃內(nèi)生源新生可以申請入戶。
(六)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駐深機構在編工作人員可以在指標額度內(nèi)申請入戶,其中省級(含副省級)政府駐深機構指標總額度為20名,地級市政府駐深機構指標總額度為10名。
(七)國家、廣東省、深圳市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4、居住社保遷戶(新增)
《規(guī)定》新辟了“居住社保”入戶渠道:
持有深圳市居住證,且在深具備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和合法穩(wěn)定住所(含租賃)條件的人員,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(nèi),經(jīng)審批可辦理居住社保遷戶。
居住社保遷戶以積分制辦法實施,積分主要指標為參加深圳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年限和擁有深圳合法產(chǎn)權住房年限(或合法租賃住房),具體辦法,由市發(fā)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公安等部門另行制定。符合本條規(guī)定人員遷戶時,男性應當在55周歲以下,女性應當在50周歲以下。
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(yè)目錄(2017年)
序號 | 工種代碼 | 工種名稱 | 等級要求 |
1 | 03-048 | 制冷設備維修工 | 中級以上 |
2 | 03-126 | 服裝設計定制工 | 高級以上 |
3 | 03-804 | 眼鏡定配工 | 高級以上 |
4 | 03-805 | 中央空調(diào)系統(tǒng)操作員 | 高級以上 |
5 | 09-015 | 鉗工 | 中級以上 |
6 | 09-018 | 車工 | 中級以上 |
7 | 09-019 | 銑工 | 中級以上 |
8 | 09-024 | 電切削工(電火花機操作工) | 高級以上 |
9 | 09-024 | 電切削工(線切割機操作工) | 高級以上 |
10 | 09-030 | 電工 | 中級以上 |
11 | 09-033 | 電焊工 | 中級以上 |
12 | 09-037 | 無損檢測員 | 高級以上 |
13 | 09-041 | 加工中心操作工 | 高級以上 |
14 | 09-801 | 數(shù)控銑床操作工 | 高級以上 |
15 | 09-802 | 數(shù)控車床工 | 高級以上 |
16 | 09-803 | 數(shù)控機床裝調(diào)維修工(電氣) | 中級以上 |
17 | 11-004 | 燃料集控值班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18 | 11-006 | 卸儲煤設備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19 | 11-007 | 輸煤機械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0 | 11-008 | 燃料化驗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1 | 11-011 | 電廠水處理值班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2 | 11-016 | 鍋爐運行值班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3 | 11-017 | 鍋爐本體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4 | 11-018 | 鍋爐輔機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5 | 11-025 | 汽輪機運行值班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6 | 11-026 | 汽輪機本體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7 | 11-029 | 汽輪機輔機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8 | 11-032 | 電氣值班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29 | 11-034 | 集控值班員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0 | 11-035 | 電機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1 | 11-036 | 熱工儀表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2 | 11-037 | 熱工自動裝置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3 | 11-038 | 熱工程控保護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4 | 11-055 | 變電檢修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5 | 11-057 | 電氣試驗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6 | 11-059 | 繼電保護工(電力) | 高級以上 |
37 | 13-015 | 測量放線工 | 高級以上 |
38 | 13-036 | 電梯安裝維修工 | 中級以上 |
39 | 13-054 | 凈水工 | 高級以上 |
40 | 13-055 | 水質(zhì)檢驗工 | 高級以上 |
41 | 13-107 | 燃氣具安裝維修工 | 高級以上 |
42 | 13-108 | 管工(燃氣管網(wǎng)工) | 高級以上 |
43 | 13-213 | 精細木工 | 高級以上 |
44 | 13-214 | 家具手工木工 | 高級以上 |
45 | 17-381 | 服裝裁剪工 | 高級以上 |
46 | 17-382 | 服裝縫紉工 | 高級以上 |
47 | 18-379 | 貴金屬首飾手工制作工 | 高級以上 |
48 | 18-400 | 塑料注塑工 | 高級以上 |
49 | 18-807 | 鐘(表)成品裝配工(手表裝配工) | 高級以上 |
50 | 20-001 | 汽車駕駛員(A牌) | 高級以上 |
51 | 20-017 | 汽車維修工 | 中級以上 |
52 | 20-021 | 汽車維修電工 | 中級以上 |
53 | 20-022 | 汽車維修漆工 | 高級以上 |
54 | 20-024 | 汽車維修鈑金工 | 高級以上 |
55 | 21-051 | 光通信機務員 | 高級以上 |
56 | 21-057 | 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 | 高級以上 |
57 | 29-007 | 電腦照排工 | 高級以上 |
58 | 30-029 | 化學檢驗工 | 高級以上 |
59 | 30-242 | 食品檢驗工(糖果糕點檢驗) | 高級以上 |
60 | 30-243 | 食品檢驗工(乳及乳制品檢驗) | 高級以上 |
61 | 30-245 | 食品檢驗工(啤酒檢驗) | 高級以上 |
62 | 33-089 | 微生物檢定工 | 高級以上 |
63 | 33-199 | 藥物制劑工 | 高級以上 |
64 | 34-006 | 中藥調(diào)劑員 | 高級以上 |
65 | 36-007 | 電子儀器儀表檢定修理工 | 高級以上 |
66 | 36-018 | 家用電子產(chǎn)品維修工 | 高級以上 |
67 | 36-064 | 程控交換機調(diào)試工 | 高級以上 |
68 | 36-322 | 電子元器件檢驗員 | 高級以上 |
69 | 36-805 | 激光機裝調(diào)工 | 高級以上 |
70 | 37-002 | 船體冷加工 | 高級以上 |
71 | 37-010 | 船舶電工 | 高級以上 |
72 | 37-051 | 船舶焊工 | 高級以上 |
73 | 37-052 | 船舶鉚工 | 高級以上 |
74 | 37-053 | 船舶起重工 | 高級以上 |
75 | 40-036 | 輸氣工 | 高級以上 |
76 | 46-006 | 中式烹調(diào)師 | 高級以上 |
77 | 46-008 | 中式面點師 | 高級以上 |
78 | 46-101 | 出租汽車駕駛員 | 高級以上 |
79 | 46-204 | 可編程序控制系統(tǒng)設計師 | 高級以上 |
80 | 46-211 | 智能樓宇管理師(助理智能樓宇管理師) | 中級以上 |
81 | 46-224 | 數(shù)控程序員 | 高級以上 |
82 | 46-227 | 口腔修復工 | 高級以上 |
83 | 46-242 | 安全防范系統(tǒng)安裝維護員 | 高級以上 |
84 | 42-805 | 電機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85 | 42-806 | 變電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86 | 42-807 | 電氣試驗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87 | 42-808 | 繼電保護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88 | 42-809 | 熱工儀表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89 | 42-810 | 熱工自動裝置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90 | 42-811 | 熱工程控保護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91 | 42-812 | 汽輪機本體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92 | 42-813 | 汽輪機調(diào)速系統(tǒng)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93 | 42-815 | 柴油機檢修工(核電) | 高級以上 |
94 | 90-034 | 三維CAD設計 | 專項能力三級 |
95 | 90-037 | 計算機直接制版 | 專項能力三級 |
96 | 90-049 | 運動控制系統(tǒng)設計與管理 | 專項能力三級 |
97 | 90-051 | 過程控制系統(tǒng)設計與管理 | 專項能力三級 |
98 | 90-052 | 氣動與液壓系統(tǒng)管理與設計 | 專項能力三級 |
99 | 90-054 | 工業(yè)以太網(wǎng)系統(tǒng)設計與管理 | 專項能力三級 |
100 | 90-055 | 工業(yè)控制網(wǎng)絡集成設計與管理 | 專項能力三級 |
101 | 90-061 | 嵌入式系統(tǒng)設計與開發(fā) | 專項能力三級 |
102 | 90-053 | 工業(yè)機器人設計與管理 | 專項能力三、二級 |
103 | 03-127 | 眼鏡驗光員 | 技師以上 |
104 | 13-084 | 綠化工 | 技師以上 |
105 | 22-801 | 美工師 | 技師以上 |
106 | 36-327 | 計算機網(wǎng)絡管理員(路由與交換) | 技師以上 |
107 | 46-010 | 美發(fā)師 | 技師以上 |
108 | 46-012 | 美容師 | 技師以上 |
109 | 46-013 | 按摩師 | 技師以上 |
110 | 46-100 | 保安員 | 技師以上 |
111 | 46-235 | 形象設計師 | 技師以上 |
112 | 46-544 | 寶玉石檢驗員 | 技師以上 |
113 | 51-000 | 物流師 | 技師以上 |
114 | 90-203 | 供應鏈管理 | 專項能力二級 |
全國統(tǒng)考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業(yè)(執(zhí)業(yè))資格目錄 (2017)
序號 | 名稱 | 對應等級 | 序號 | 名稱 | 對應等級 |
1 | 監(jiān)理工程師 | 中級 | 16 | 注冊設備監(jiān)理師 | 中級 |
2 | 房地產(chǎn)估價師 | 中級 | 17 | 一、二級建造師 | 中級 |
3 | 注冊資產(chǎn)評估師 | 中級 | 18 | 注冊環(huán)保工程師 | 中級 |
4 | 執(zhí)業(yè)藥師 | 中級 | 19 | 注冊土木工程師(水利水電工程) | 中級 |
5 | 注冊建筑師 | 中級 | 20 |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 | 中級 |
6 | 造價工程師 | 中級 | 21 | 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| 中級 |
7 | 珠寶玉石質(zhì)量檢驗師 | 中級 | 22 | 勘察設計注冊冶金工程師 | 中級 |
8 | 注冊稅務師 | 中級 | 23 | 勘察設計注冊采礦/礦物工程師 | 中級 |
9 | 拍賣師 | 中級 | 24 | 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 | 中級 |
10 | 企業(yè)顧問 | 25 | 注冊驗船師 | A、B級對應中級;C、D級對應初級 | |
中級 | |||||
11 | 假肢與矯形器制作師 | 中級 | 26 | 注冊測繪師 | 中級 |
12 | 注冊結(jié)構工程師 | 中級 | 27 |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(道路工程) | 中級 |
13 | 礦產(chǎn)儲量評估師 | 中級 | 28 | 外銷員(助理國際商務師)、 | 分別對應初、中級 |
國際商務師 | |||||
14 | 礦業(yè)權評估師 | 中級 | 29 | 質(zhì)量專業(yè)技術人員 | 初級對應初級、中級對應中級 |
15 | 注冊城市規(guī)劃師 | 中級 | 30 | 出版專業(yè)技術人員 | 初級對應初級、中級對應中級 |
31 | 價格鑒證師 | 中級 | 44 | 土地登記代理人 | 中級 |
32 | 棉花質(zhì)量檢驗師 | 中級 | 45 | 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| 中級 |
33 | 注冊咨詢工程師(投資) | 中級 | 46 |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 | 中級 |
34 | 房地產(chǎn)經(jīng)紀人 | 中級 | 47 | 管理咨詢專業(yè)技術人員 | 中級 |
35 | 注冊土木工程師(巖土) | 中級 | 48 | 物業(yè)管理師 | 中級 |
36 | 注冊安全工程師 | 中級 | 49 | 通信專業(yè)技術人員 | 初級對應初級、中級對應中級 |
37 |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| 中級 | 50 | 注冊計量師 | 一級對應中級;二級對應初級 |
38 |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| 中級 | 51 |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、 | 分別對應初、中級 |
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| |||||
39 | 注冊電氣工程師 | 中級 | 52 | 助理社會工作師、 | 分別對應初、中級 |
社會工作師 | |||||
40 | 注冊化工工程師 | 中級 | 53 | 招標采購專業(yè)技術人員 | 中級 |
41 | 注冊土木工程師(港口與航道工程) | 中級 | 54 | 助理廣告師、廣告師 | 分別對應初、中級 |
42 | 注冊會計師 | 中級 | 55 | 法律職業(yè)資格 | 中級 |
43 | 助理工業(yè)設計師,工業(yè)設計師,高級工業(yè)設計師 | 分別對應初、中、高級 | 56 | 注冊消防工程師 | 高級對應高級;一級對應中級;二級對應初級 |
來源: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
深人社規(guī)〔2016〕22號 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(全文)
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
第五條 申請人才引進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:
?。ㄒ唬┥眢w健康。
(二)已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[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(一)、(二)項的除外]。
(三)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(guī)定。
(四)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,無刑事犯罪記錄。
第六條 符合第五條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,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,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:
(一)經(jīng)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,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。
?。ǘ┰趪ň常┩鈱W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,或在國(境)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工作(學習)1年以上、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等進修人員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。
?。ㄈ┚哂衅胀ǜ叩冉逃究埔陨蠈W歷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普通高等教育??埔陨蠈W歷,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
(四)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,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中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。非廣東省評定頒發(fā)的專業(yè)技術資格(不含經(jīng)全國統(tǒng)考取得),須經(jīng)過本市(區(qū))人力資源部門審核。
?。ㄎ澹┚哂懈呒壖紟熉殬I(yè)資格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技師職業(yè)資格,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;具有高級技能職業(yè)資格,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,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(yè)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(yè)目錄。非在本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(yè)資格證書(含全國、全省統(tǒng)考類),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。
(六)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、二類職業(yè)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,或獲得“中華技能大獎”、“全國技術能手”、“廣東省技術能手”、“深圳市技術能手”稱號人員,或受深圳市委、市政府表彰的人員。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。
?。ㄆ撸┌凑丈钲谑腥瞬乓M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,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。
按照前款第(一)至(六)項條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,由人力資源部門核準辦理;按照第(七)項條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,由人力資源部門在市發(fā)展改革部門下達的專項計劃指標范圍內(nèi)審批辦理。
第七條 符合第六條規(guī)定的市外人才,可通過單位申辦的方式,由用人單位申請辦理人才引進,或由用人單位委托人才引進代理機構辦理人才引進;也可以通過個人申辦的方式,以個人身份委托人才引進代理機構辦理人才引進。
在職人才引進說明:
人才引進的條件:
1、身體健康。
2、已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[符合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(fā)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深人社規(guī)〔2016〕22號第六條第一款第(一)、(二)項的除外]。
3、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(guī)定。
4、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,無刑事犯罪記錄。
符合在職人才引進申辦條件,具體請看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(fā)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深人社規(guī)〔2016〕22號)、《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》
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條件
各有關單位:
近日,市政府發(fā)布了《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(guī)定》(深府【2016】59號,并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根據(jù)《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(guī)定》精神,我局目前正對我市人才引進政策進行修訂,新的人才引進政策擬于2017年1月1日正式發(fā)布。在新的人才引進政策發(fā)布之前,仍按現(xiàn)行人才引進政策和業(yè)務指南辦理。
特此提示。
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6年8月26日
來源:市人社局網(wǎng)站
關于2016年人才引進業(yè)務申報截止時間和2017年業(yè)務申報開辦時間的溫馨提示
來源: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根據(jù)深圳市委市政府《關于促進人才優(yōu)先發(fā)展的若干措施》(深發(fā)〔2016〕9號)、深圳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印發(fā)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深府〔2016〕59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為進一步做好人才引進工作,我局對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管理辦法》(深人社規(guī)〔2012〕3號)、《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》(深府辦函〔2013〕37號)及其配套文件《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》(深人社規(guī)〔2014〕15號)進行了修訂,新政策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,屆時深人社規(guī)〔2012〕3號、深府辦函〔2013〕37號、深人社規(guī)〔2014〕15號等文件文同時廢止。新政策出臺實施后,將進一步簡化人才引進申辦材料,優(yōu)化申辦流程,提高引進效率。為確保2017年人才引進工作的順利實施,我市人才引進系統(tǒng)定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進行升級改造?,F(xiàn)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度業(yè)務申報截止時間及相關事項
2016年度人才引進業(yè)務申報于2016年12月31日下午5點截止。人才引進系統(tǒng)升級改造期間,停止在職人才引進和應屆畢業(yè)生接收業(yè)務信息申報,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(tǒng)查詢信息、打印表格,但不能申報和修改信息,市區(qū)人力資源部門業(yè)務受理、審核、審批(含畢業(yè)生報到)照常進行。2016年12月31日前申報的并由呈報單位成功提交到市區(qū)人力資源部門的信息(僅進行測評未提交的信息不予納入),按2016年政策和2016年度業(yè)務指南辦理。請關注每份材料上標明的受理截止日期,逾期提交申報材料不予受理。2016年度最后一批在職人才信息和預審結(jié)果反饋將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。
二、2017年度業(yè)務申報開辦時間及相關事項
2017年度人才引進業(yè)務申報將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10點開辦,用人單位需進行年度初始化后申報業(yè)務。2017年1月1日之后申報的信息(含2016年12月31日前已測評但未正式申報及申報后需要撤回修改信息的),按2017年政策和2017年度業(yè)務指南辦理。2017年政策將于近期發(fā)布,2017年度業(yè)務指南將于2017年度業(yè)務申報開辦前發(fā)布。
特此通知提示。
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